
关于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资料图】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评选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35号)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全国评选办反馈了我省初审通过的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省评选推荐办反映,联系电话:0851-85289260。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13日
李龄菊,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盛禾农业现代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龄菊同志从开始从事农业服务,到2021年成立合作社并任理事长,带领102名社员开展全程机械化水稻种植2500亩,高粱种植500亩,烤烟育苗3300亩,蔬菜种植托管服务1000亩,高粱种植托管服务400亩。本人种植油菜600亩、小麦1000亩、水稻100亩、玉米大豆套种200亩、大豆100亩,通过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促进了广大群众农业产业增产增质增效。李龄菊同志获“安龙县十佳职业烟农”称号;获“中国贵州首届山歌民谣大赛荣获总决赛优秀奖”“感党恩,巧手绘制美好生活”手工艺制作大赛三等奖。
韦廷忠,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韦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该合作社成立于2019年,流转土地1600亩发展蔬菜种植,蔬菜年产量7200余吨,年产值1860余万元,2021年12月,合作社成功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进一步扩大了蔬菜市场,有效解决坝区蔬菜的产销问题。作为合作社理事长,韦廷忠同志带领合作社鼓励农民流转土地后统一经营管理,并吸纳农户到合作社务工,坝区年用工量6.5万余人次,年发放工资520余万元。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周边农户种植蔬菜,并按照每亩4000元进行保底收购,截至目前,青杠林村已有120余户农户自行种植蔬菜1200余亩,实现户均增收8万元。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责任编审:韦夏夏 文国坤
本期二审:魏浩然 彭原清
编务终审:杨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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